教室裡的十字架? 最高法院的判決到達

教室裡的十字架? 許多人會聽說過一個微妙的問題,即是否通過確定在課堂上是否有十字架在課堂上進行課程的可能性來呼籲一個人的信仰自由。 一位老師呼籲他的“不”信條,但最高法院決定了答案:“是的,教室裡的耶穌受難像,這不是歧視行為”。

在法庭上放置十字架不是歧視行為

故事開始於幾個月前,一位老師希望在課堂上不掛十字架作為自由的標誌,而不是專業學院的校長根據學校通過的決議提供的。大多數班級的學生集會。

向最高法院上訴的記憶對老師不利:在教室裡張貼十字架“在像意大利這樣的國家,一個社區的生活經驗和文化傳統與一個民族-不構成因宗教原因對持不同意見的教師的歧視行為”。

“教室可以歡迎耶穌受難像的出現——閱讀句子 24414——當相關學校社區評估並決定獨立展示它時,可能會伴隨著課堂上其他供詞的符號,並在任何情況下尋求合理的便利在任何不同的位置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