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髒話還是說髒話更嚴重?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想談談對上帝的非常不愉快的表達方式,這些表達方式經常被過於輕率地使用, 褻瀆 根據天主教會的說法,這兩種表達方式被認為是最嚴重的冒犯行為。第二誡要求不可妄稱上帝的名,這是這項禁令的基礎。

褻瀆

褻瀆包括 說出仇恨的話、對上帝的責備或挑戰,即使只是在精神上。 冒犯教會、聖人或神聖之物也被視為重罪。

最嚴重的褻瀆行為

但也有褻瀆之詞 比別人更嚴重,就像反對他的人一樣 聖靈,這是不能被原諒的,因為犯下這種行為的人不再能夠區分 好與壞。 也訴諸上帝的名義 犯罪目的 或犯下嚴重罪行被認為是褻瀆神靈並導致拒絕宗教。這 咒罵 其中插入上帝的名字並非出於褻瀆的意圖,雖然不那麼嚴重,但仍然是一種 不尊重。

上帝

虛假誓言 它被認為是褻瀆,因為上帝被視為所陳述內容的見證人。 發誓 出於崇高目的,如在法庭上是允許的。但發誓的目的 不遵守你的諾言 這被認為是對主的嚴重缺乏尊重。耶穌自己在 福音 迪馬特奧建議不要說髒話。

最後還有一些表達 他們可能看起來 褻瀆,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Elio 和 Le Story Tese, 例如,他們創建了一個有趣的單字排名,這些單字聽起來像髒話,但實際上不是,用於笑話。然而,最重要的是遵守褻瀆的禁令,最重要的是要尊重地使用上帝的名字,避免用令人不愉快的言語或行為冒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