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墮胎:讓我們看看聖書怎麼說

聖經中有很多關於生命的開始,關於奪走生命和保護未出生嬰兒的言論。 那麼基督徒對墮胎有什麼看法呢? 基督的追隨者應該如何應對墮胎問題上的不信之徒?

雖然我們在聖經中沒有找到有關墮胎的具體問題,但聖經清楚地表達了人類生命的神聖性。 在出埃及記20:13中,當上帝給他的子民絕對的屬靈和道德生活時,他命令:“不要殺人。” (ESV)

父神是生命的創造者,奉獻和奪取生命屬於他的手:

他說:“我是赤裸裸的,我是從母親的子宮裡來的,我應該赤裸裸地回來。 耶和華賜下,耶和華奪走了。 耶和華的名是有福的。 (ESV伯1:21)
聖經說,生命始於子宮
選擇生活和支持生活群體之間的關鍵點是人生的開始。 何時開始? 雖然大多數基督徒認為生命始於受孕之時,但有人對此立場表示質疑。 有些人認為,生命從嬰兒的心臟開始跳動或嬰兒第一次呼吸開始。

詩篇51:5說,我們在受孕之時就是罪人,這歸因於生命從受孕開始的觀念:“我出生時肯定是罪人,從我母親生下我的那一刻起就是罪人。” (NIV)

經文還表明,上帝在人們出生之前就認識他們。 他仍在母親的子宮中時成立,奉獻並命名耶利米:

“在我組成子宮之前,我認識你,在你出生之前,我奉獻了你; 我已經任命你們為萬國的先知。” (耶利米書1:5,ESV)

當人們還在子宮裡時,上帝呼召人們並給他們命名。 以賽亞書49:1說:

“聽我說,諸島; 你們這些遙遠的民族,聽聽我的聲音。 她從我母親的子宮裡念出我的名字。 “(NLT)
此外,詩篇139:13-16明確指出,上帝是創造我們的那一位。 當我們還在子宮裡的時候,他知道我們一生的全部經歷:

因為你構成了我的內在部分; 你在媽媽的子宮裡把我編織在一起。 我稱讚您,因為我做得非常好,令人恐懼。 你的作品很棒。 我的靈魂對此非常了解。 當我的鏡架被秘密製作,並編織到大地深處時,它並沒有對您隱藏。 你的眼睛看到了我無形的物質; 在你的書中已經寫過了,每一本書都是為我而形成的,那時還沒有。 (ESV)
上帝內心的吶喊是“選擇生活”
公開提倡者指出,墮胎代表著婦女選擇是否繼續懷孕的權利。 他們認為女人應該對自己的身體發生什麼擁有最終決定權。 他們說,這是美國憲法保護的一項基本人權和生殖自由。 但是,提倡生命的人會回答這個問題:如果一個人相信聖經所聲稱的未出生的孩子是人,那麼未出生的孩子是否應該享有選擇生命的相同基本權利?

在申命記30:9-20中,您可以聽到上帝的心為選擇生命而哭泣:

“今天,我在生與死之間,在祝福與詛咒之間做出了選擇。 現在,我請天地見證您所做的選擇。 哦,你會選擇生活,這樣你和你的後代才能活下去! 您可以通過愛主您的上帝,服從他並對他做出堅定的承諾來做出選擇。 這是您生活的關鍵...“(NLT)

聖經完全支持這樣的觀念,即墮胎涉及以上帝的形象造的人的生命:

“如果有人要奪走人命,那人的生命也將由人手奪走。 因為上帝按照他的形象造人。” (創世記9:6,NLT,另請參見創世記1:26-27)
基督徒相信(聖經教導),上帝在我們的身體上擁有最後的話語,這是主的殿宇:

您不知道自己就是上帝的聖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中間嗎? 如果有人破壞了上帝的聖殿,上帝將摧毀那個人; 因為神的殿是神聖的,你們一起就是那座殿。 (1科林斯人3:16-17,NIV)
馬賽克法保護未出生的孩子
摩西律法將未出生的兒童視為人類,應享有與成年人相同的權利和保護。 上帝要求殺死子宮中的嬰兒與殺死成年人一樣,受到同樣的懲罰。 謀殺罪處以死刑,即使所釋放的生命尚未出生:

“如果男人與一個女人爭吵並傷害一個女人,使她早產,但隨後沒有傷害,那麼當女人的丈夫強加他時,他肯定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並且必鬚根據法官的意見支付。 但是如果有任何傷害,那麼您將終生“(出埃及記21:22-23,NKJV)
這段經文表明,上帝把真正珍貴的子宮裡的孩子當成成年人。

那強姦和亂倫案件又如何呢?
與引起激烈辯論的大多數主題一樣,墮胎問題也提出了一些難題。 那些贊成墮胎的人經常表示強姦和亂倫案件。 但是,只有一小部分流產案件涉及因強姦或亂倫而懷孕的兒童。 一些研究表明,這些受害者中有75%至85%選擇不做墮胎。 艾略特研究所(Elliot Institute)的David C. Reardon博士寫道:

有幾個原因不打擾。 首先,大約70%的女性認為墮胎是不道德的,儘管許多人認為墮胎應該是其他人的合法選擇。 大約相同比例的懷孕強姦受害者認為,墮胎只是對其身體和孩子實施的另一種暴力行為。 閱讀所有內容...
如果母親的生命受到威脅怎麼辦?
這似乎是墮胎辯論中最困難的話題,但是隨著當今醫學的進步,為挽救母親的生命而進行墮胎的情況十分罕見。 的確,本文解釋說,當母親的生命處於危險之中時,就不需要真正的墮胎程序。 取而代之的是,有一些治療方法可能會導致未出生的孩子非自願死亡以試圖挽救母親,但這與墮胎程序不同。

上帝是要領養的
今天,大多數墮胎的婦女都是這麼做的,因為她們不想生孩子。 有些女人覺得年齡太小或沒有經濟能力養育孩子。 對於這些婦女來說,福音的核心是賦予生命的選擇:領養(羅馬書8:14-17)。

上帝寬恕墮胎
無論您是否相信這是一種罪過,墮胎都有其後果。 許多墮胎的婦女,支持墮胎的男性,從事墮胎工作的醫生以及衛生工作者經歷了墮胎後的創傷,其中涉及深深的情感,精神和心理創傷。

寬恕是康復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寬恕自己並接受上帝的寬恕。

在箴言6:16-19中,作者列舉了上帝討厭的六件事,包括“流無辜者的手”。 是的,上帝討厭墮胎。 墮胎是一種罪過,但上帝像對待其他任何罪孽一樣對待它。 當我們悔改並認罪時,我們慈愛的父親寬恕了我們的罪過:

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過,他就是忠實和公義的,他會原諒我們的罪過,並將我們從一切不公正中清除。 (約翰一書1:1,NIV)
上帝說:“現在就來解決這個問題。” “即使您的罪惡像猩紅色,它們也會潔白如雪。 儘管它們是深紅色,但它們將像羊毛。” (以賽亞書1:18,N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