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上帝存在?

上帝存在嗎? 我覺得很有趣的是,這場辯論受到如此多的關注。 最新統計數據告訴我們,當今世界90%以上的人口相信上帝或某種更高力量的存在。 然而不知何故,那些相信上帝存在的人卻有責任證明上帝確實存在。 就我而言,我認為應該反過來。

然而,上帝的存在既不能被證明,也不能被反駁。 聖經甚至說,我們必須接受神因信而存在的事實: 因為凡到神的面前的,必須信有神,並且信他賞賜一切尋求他的人”(來11:6)。 如果上帝願意,他可以簡單地出現並向全世界證明他的存在。 然而,如果他這樣做了,就不需要信心了:“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因為看見了我才信。’” 那些沒有看見就信的人有福了!’”(約翰福音 20:29)。

但這並不意味著上帝的存在沒有證據。聖經說:“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述說他手的作為。” 有一天他與另一個人說話,有一天晚上他向另一個人傳達知識。 他們沒有言語,沒有言語; 他們的聲音無人聽見,他們的聲音卻傳遍全地,他們的聲音傳到地極”(詩篇 19:1-4)。 仰望星空,了解宇宙的浩瀚,觀察大自然的奇觀,欣賞日落的美麗,我們發現這一切都指向造物主上帝。 如果這些還不夠,我們心中還有上帝的證據。 傳道書 3:11 告訴我們:“……他甚至將永恆的思想放在他們心裡……”。 我們內心深處有某種東西認識到有一些東西超越了今生和這個世界。 我們可能在理智上否認這一知識,但上帝在我們裡面並通過我們的臨在仍然存在。 儘管如此,聖經警告我們,有些人仍然會否認上帝的存在:“愚昧人心裡說:‘沒有上帝’”(詩篇 14:1)。 由於歷史上、所有文化、所有文明、所有大陸上超過 98% 的人都相信某種上帝的存在,所以一定有某種東西(或某人)導致這種信念。

除了聖經論證上帝存在之外,還有邏輯論證。 首先,存在本體論論證。 最流行的本體論論證形式本質上是使用上帝的概念來證明他的存在。 它從上帝的定義開始:“沒有什麼比上帝更偉大的了”。 那麼,這裡的論據是存在大於不存在,因此可以想像的最偉大的存在必須存在。 如果他不存在,那麼上帝就不是可以想像的最偉大的存在,但這將與上帝的定義相矛盾。 例如,如果地球距離太陽遠幾百英里,它就無法維持其上發現的大部分生命。 如果我們大氣中的元素哪怕有百分之幾的差異,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會死亡。 單個蛋白質分子偶然形成的機率是 1 分之一(即 10243 後跟 10 個零)。 單個細胞由數百萬個蛋白質分子組成。

支持上帝存在的第三個邏輯論證稱為宇宙論論證,根據該論證,每一個結果都必須有一個原因。 這個宇宙和其中的一切都是一種結果。 一定有某種東西使得這一切得以存在。 最終,一定有某種“無因”的東西作為其他一切事物的存在的原因。 那個“無原因”的東西就是上帝。第四個論證被稱為道德論證。 縱觀歷史,每種文化都有某種形式的法律。 每個人都有對與錯的感覺。 謀殺、撒謊、盜竊和不道德行為幾乎被普遍拒絕。 如果不是來自聖潔的上帝,這種是非感從何而來?

儘管如此,聖經告訴我們,人們會拒絕上帝清晰且不可否認的知識,而相信謊言。 羅馬書 1 章 25 節寫道:“他們……將神的真理變為謊言,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拜事奉造物主,而造物主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 阿門”。 聖經還指出,人們不相信上帝是不可原諒的:“事實上,他看不見的品質,他永恆的力量和神性,從創世以來就可以通過他的作品清楚地看到; 所以他們是無可原諒的”(羅馬書 1:20)。

人們說他們不相信上帝,因為“這不科學”或“因為沒有證據”。 真正的原因是,當你承認有一位神時,你也必須意識到你對他負責並需要他的寬恕(羅馬書3:23;6:23)。 如果上帝存在,那麼我們就要為我們的行為向他負責。 如果沒有上帝,那麼我們可以做任何我們想做的事,而不必擔心上帝審判我們。 我相信這就是為什麼進化論在我們社會的許多地方如此根深蒂固:因為它為人們提供了信仰造物主的另一種選擇。 上帝存在,並且最終每個人都知道它。 有些人如此努力地試圖反駁它的存在,這一事實實際上是支持它存在的論據。

請允許我最後提出一個支持上帝存在的論點:我怎麼知道上帝存在? 我知道,因為我每天都與他交談。 我沒有聽到他用聲音回答我,但我感覺到他的存在,我感覺到他的引導,我知道他的愛,我渴望他的恩典。 我生命中發生的事情除了上帝之外沒有其他可能的解釋,他以如此神奇的方式拯救了我,改變了我的生活,我情不自禁地承認和讚美他的存在。 這些論點本身都無法說服那些拒絕承認如此明顯的事實的人。 最終,上帝的存在必須憑信心被接受(希伯來書11:6),這不是在黑暗中盲目的跳躍,而是踏入90%的人已經身處的明亮房間。

資料來源:https://www.gotquestions.org/Italiano/Dio-esist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