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如何調和上帝的主權和人類的自由意志?

關於上帝主權的文字無數,關於人類自由意志的文字也可能如此。 大多數人似乎都同意上帝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主權的。 多數人似乎都同意人類擁有或至少看起來具有某種形式的自由意志。 但是,關於主權和自由意志的程度以及兩者的相容性,存在很多爭論。

本文將試圖以一種既忠實於聖經又彼此和諧的方式來表達上帝的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

什麼是主權?
字典將主權定義為“最高權力或權威”。 統治一個國家的國王將被視為那個國家的統治者,對任何其他人都不負責。 雖然當今很少有國家受到主權國家的統治,但在古代卻很普遍。

統治者最終負責定義和執行管轄特定國家/地區內生活的法律。 法律可以在下級政府中執行,但是統治者所強加的法律是最高的,凌駕於其他任何法律之上。 在大多數情況下,執法和懲罰也可能會下放。 但是,這種處決的權力在於主權者。

聖經反复地將上帝視為主權。 特別是您在以西結(Ezekiel)找到他210次,他是“主權君主”。 儘管聖經有時代表天上的忠告,但只有上帝來主宰它的創造。

在從出埃及到申命記的書中,我們發現了上帝通過摩西賦予以色列的法律法規。 但是上帝的道德律也寫在所有人的心中(羅馬書2:14-15)。 申命記與所有先知一起清楚地表明,上帝要我們對服從他的律法負責。 同樣,如果我們不聽從他的啟示,也會有後果。 即使上帝已經將某些責任委派給人類政府(羅馬書13:1-7),但他最終仍是主權國家。

主權需要絕對控制嗎?
一個使那些原本堅持上帝主權的人分裂的問題涉及它需要的控制量。 如果人們能夠以違背上帝旨意的方式行事,上帝是否有主權?

一方面,有些人會否認這種可能性。 他們會說,如果上帝不能完全控制一切事情,那麼上帝的主權就會有所減少。 一切都必須按照他的計劃進行。

另一方面,他們是那些會明白上帝在他的主權下賦予了人類一定的自治權的人。 這種“自由意志”使人類的行為方式與上帝可能希望他們採取的方式相反。 不是上帝無法阻止他們。 相反,他允許我們像我們一樣行事。 但是,即使我們可以違背上帝的旨意行事,上帝在創造物中的目的也會實現。 我們無法採取任何行動來阻礙其宗旨。

哪種觀點是正確的? 在整本聖經中,我們發現人們的行為違反了上帝給他們的指示。 聖經甚至甚至爭論說,只有耶穌是善良的人,是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的人(羅馬書3:10-20)。 聖經描述了一個反抗其創造者的世界。 這似乎與完全掌控一切事情的上帝形成對比。 除非那些反抗他的人這樣做是因為這是上帝對他們的旨意。

考慮一下我們最熟悉的主權:世俗國王的主權。 該統治者負責建立和執行王國規則。 人們有時會違反其主權規定,這一事實並沒有使它失去主權。 他的臣民也不能不受懲罰地違反這些規則。 如果採取的行為與統治者的意願背道而馳,則會產生後果。

人類自由意志的三種觀點
自由意志意味著在一定的約束範圍內做出選擇的能力。 例如,我可以從數量有限的選項中選擇晚餐所需的食物。 我可以選擇是否遵守速度限制。 但是我不能選擇違背自然的自然法則。 我別無選擇,因為當我跳出窗戶時,重力是否會將我拖到地面上。 我也不能選擇發芽並飛翔。

一群人會否認我們實際上有自由意志。 這種自由意志只是一種幻想。 這個立場是確定性的,我歷史上的每一刻都是由支配宇宙,我的遺傳和我的環境的法律所控制的。 神的決定論將把上帝確定為決定我的一切選擇和行動的人。

第二種觀點認為,從某種意義上說,存在自由意志。 這種觀點認為,上帝在我的生活環境中工作,以確保我自由地做出上帝要我做出的選擇。 這種觀點通常被稱為兼容主義,因為它與嚴格的主權觀點兼容。 然而,這似乎與上帝的決定論並沒有什麼不同,因為最終人們總是做出上帝要他們做出的選擇。

第三種觀點通常被稱為自由主義自由意志。 這個職位有時被定義為選擇自己最終所做的事情之外的能力。 這種觀點經常被批評為與上帝的主權不符,因為它允許一個人以違背上帝旨意的方式行事。

但是,如上所述,聖經清楚地表明,人類是罪人,其行徑與上帝所揭示的旨意相反,很難讀懂舊約而又不能反复看到。 至少從聖經看來,人類具有自由主義者的自由意志。

關於主權和自由意志的兩種觀點
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調和上帝的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 第一個主張上帝完全掌控。 除了它的方向,什麼都沒有發生。 按照這種觀點,自由意志是一種幻覺,或者被認為是相容主義者的自由意志-一種自由意志,我們可以自由地做出上帝為我們做出的選擇。

他們調和的第二種方式是通過加入寬容的元素來看清上帝的主權。 在上帝的主權下,它使我們可以自由選擇(至少在一定範圍內)。 這種主權觀與自由主義者的自由意志是一致的。

那麼這兩個中的哪一個是正確的呢? 在我看來,聖經的主要情節是人類對上帝的叛逆及其為我們帶來救贖的工作。 上帝在任何地方都沒有比主權更偉大的了。

但是在全世界,人類被描繪成違背了上帝所啟示的旨意,一次又一次地,我們被要求以某種方式行事。 但總的來說,我們選擇走自己的路。 我發現很難用任何形式的神聖決定論來調和人類的聖經形象。 這樣做似乎會使上帝最終對我們不遵守他顯露的旨意負責。 這就需要上帝的秘密旨意與他所啟示的旨意相反。

調和主權與自由意志
我們不可能完全理解無限神的主權。 對於我們這樣的完全理解,這太高了。 然而,我們是按照他的形象造的,帶有他的肖像。 因此,當我們尋求理解上帝的愛,善良,公義,憐憫和主權時,我們對這些概念的人類理解應該是一個可靠的指導,即使是有限的指導。

因此,儘管人類主權比上帝的主權更為有限,但我相信我們可以用一種來理解另一種。 換句話說,我們對人類主權的了解是我們了解上帝主權的最佳指南。

請記住,人類統治者負責制定和執行統治其王國的規則。 上帝也是如此,在上帝的創造中,他制定了規則。 並且它會強制執行和判斷是否違反了這些法律。

在人類統治者的統治下,受試者可以自由遵循或不遵守統治者所施加的規則。 但是不遵守法律是有代價的。 使用人類統治者,您有可能違反法律而不會被抓住並支付罰款。 但是,對於一個無所不知和公正的統治者來說,事實並非如此。 任何違反行為都會被知道並受到懲罰。

臣民有權違反國王的法律這一事實並不會削弱他的主權。 同樣,我們作為人類自由地違反上帝的律法的事實並不會削弱他的主權。 在人類統治者有限的情況下,我的抗命可能會破壞一些統治者的計劃。 但是,對於一個全知全能的統治者來說,這不是正確的。 他會在我不服從事件發生之前就知道我的事情,並且會圍繞它進行計劃,以便儘管我也能實現他的目的。

這似乎是聖經中描述的模式。 上帝是主權者,是我們道德準則的源泉。 而我們,作為他的臣民,跟隨或不服從。 服從是有回報的。 對於不服從,有懲罰。 但是他允許我們違抗的意願並沒有削弱他的主權。

儘管有些段落似乎支持對自由意志採取確定性方法,但從整體上講,雖然上帝是主權者,但人類有自由意志,這使我們可以選擇採取與自由意志相反的方式行事。上帝為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