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所說的捍衛生命。 不流產

問題:

我的朋友認為,不能用聖經來反對墮胎,因為聖經中沒有任何地方說明墮胎是錯誤的,生命始於受孕。 我該怎麼回答?

答:

儘管在聖經中都找不到墮胎這個詞,但我們可以從聖經中推斷出自然墮胎是邪惡的,更不用說自然法,理性,教會的教導和愛國主義的證詞。 流產時,請考慮以下經文:約伯記10:8,詩篇22:9-10,詩篇139:13-15,以賽亞書44:2,路加福音1:41。

此外:

創世記16:11:看哪,他說,你是個孩子,你將生一個兒子。 你會叫他以實瑪利,是因為主聽了你的苦難。

創世記25:21-22:以撒懇求耶和華為他的妻子,因為她是貧瘠的。他聽了他的話,使利百加懷孕。 但是孩子們在她的子宮裡戰鬥...

何西阿書12:3:在子宮中,他取代了哥哥,並作為一個人與上帝作戰。

羅馬書9:10-11:但是,甚至連麗貝卡立刻懷孕了我們父親以撒。 因為當孩子還沒有出生時,他們也沒有做任何好事或壞事(上帝根據選舉所定的目的可能是有效的)。 。 。

這些經文說的真理是生命始於受孕。 麗貝卡(​​Rebecca)懷了一個嬰兒,而不是可能或可能的嬰兒。 注意雅各書2:26:“。 。 。 與靈魂分離的身體已經死了。 。 ”。 由於靈魂是賦予生命生命的原理,因此子宮中的嬰兒因其還活著而具有靈魂。 殺死他就是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