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怎麼說錢?

聖經對金錢有什麼教導? 致富是一種恥辱嗎?

詹姆士國王聖經(King James Bible)中使用“金錢”一詞140次。 像金這樣的同義詞被引用了417次,而白銀被直接引用了320次。 如果我們仍然在聖經中提及財富,我們會發現神對金錢有很多話要說。

在整個歷史中,金錢已經達到了許多目的。 它已被用來滿足人們的需求,並被用作使無數人的生活變得更糟的工具。 對財富的追求通過各種犯罪行為造成了無法形容的痛苦。

有人認為貪婪是導致更多罪惡的七個“致命罪惡”之一。 金錢還被用來減輕他人的痛苦,並向那些失踪者充滿希望。

有人認為,基督徒擁有比生活必需品更多的錢是可惜的。 儘管許多信徒的財富不多,但其他人的生活卻很富裕。

上帝像現存的最富有的人一樣,不一定反對那些比自己擁有更多繁榮的基督徒。 他擔心的是我們如何使用金錢,如果擁有大量金錢,我們會遠離他。

那些被認為富有聖經的人包括亞伯拉罕。 他是如此有錢,以至於可以負擔318名訓練有素的人作為他的僕人和私人軍事力量(創世記14:12-14)。 喬布斯擁有巨大的財富,無數次嘗試使他一無所有。 然而,在他的審判結束之後,上帝親自為他祝福,因為他擁有的財產是他以前擁有的財產的兩倍(約伯記42:10)。

戴維國王隨著時間的流逝獲得了大量金錢,在他去世後將其轉移給兒子所羅門(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富有的人)。 聖經中的許多其他人有很多,包括雅各布,約瑟夫,但以理和以斯帖皇后,他們可以支配財富。

有趣的是,聖經對一個好人的定義包括獲得足夠的資金,為子孫後代留下遺產。 所羅門說:“好人將遺產留給子孫後代,罪人的財產注定要為義人”(箴言13:22)。

賺錢的主要原因也許是我們可以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例如窮人,他們由於無法控制的情況而經常缺乏資源(箴言19:17,28:27)。 當我們慷慨解囊並奉獻給他人時,我們就將上帝當作我們的“夥伴”,並以各種方式加以利用(3:9-10、11:25)。

金錢雖然可以用作做善事的工具,但也會損害我們的利益。 聖經表明,財富可以欺騙我們並使我們遠離上帝,它可以使我們相信這種幻想,即財產可以保護我們免受逆境之害(箴言10:15,18:11)。

所羅門說,憤怒到來時,我們所有的財富都不會保護我們(11:4)。 那些對金錢過分信任的人會倒下(11:28),他們的搜尋將被視為虛榮(18:11)。

擁有豐富金錢的基督徒應該利用它來做世界上最好的事情。 他們還應該意識到,聖經肯定了某些事情,例如忠實的伴侶(箴言19:14),好名聲(22:1)和智慧(16:16),絕不能以任何價格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