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什麼意思,它是怎麼得到這個名字的?

聖經是世界上最迷人的書。 這是有史以​​來最暢銷的書,被廣泛認為是有史以來最優秀的出版物之一。 它已被翻譯成多種語言,是現代法律和道德的基礎。 它引導我們度過艱難的時刻,賦予我們智慧,並成為數百年來信徒信仰的基礎。 聖經是上帝的道,並闡明了實現和平,希望與拯救的方法。 它告訴我們世界是如何開始的,它將如何結束,以及我們在此期間必須如何生活。

聖經的影響力是顯而易見的。 那麼“聖經”一詞是從哪裡來的呢?它的實際含義是什麼?

聖經一詞的含義
聖經一詞本身就是希臘詞bíblos(βίβλος)的音譯,意為“書”。 因此,聖經很簡單就是《書》。 但是,退後一步,相同的希臘語單詞也表示“滾動”或“羊皮紙”。 當然,聖經的第一個單詞將被寫在羊皮紙上,然後被複製成捲軸,然後這些捲軸將被複製和分發等等。

人們認為Biblos這個詞本身可能來自一個叫做比布魯斯的古老港口城市。 比布魯斯位於今天的黎巴嫩,是一個腓尼基港口城市,以紙莎草的出口和貿易而聞名。 由於這種聯繫,據說希臘人使用了這座城市的名稱,並對其進行了改編,以創造出自己的書名。 許多熟悉的單詞,例如參考書目,藏書愛好者,圖書館,甚至藏書恐懼症(對書本的恐懼)都基於相同的希臘詞根。

聖經是怎麼得到這個名字的?
有趣的是,聖經從未將自己稱為“聖經”。 那麼人們什麼時候開始用聖經這個詞來稱呼這些神聖的著作呢? 再一次,聖經不是一本書,而是一本書的集合。 然而,即使是新約聖經的作者,似乎也明白,有關耶穌的記載也被認為是聖經的一部分。

在彼得前書3:16:XNUMX中,彼得對保羅的著作說: 他的書信包含一些難以理解的東西,無知和不穩定的人以及其他聖經一樣扭曲了……”(強調)

因此,即使那樣,所寫的文字還是有一些獨特之處,那就是上帝的話語,而且上帝的話語也容易受到篡改和操縱。 這些著作的集合,包括新約聖經,在約翰·金口斯敦的著作中於四世紀左右首次被稱為聖經。 金口首先將舊約和新約統稱為ta biblia(書籍),即biblo的拉丁形式。 也是在這個時候,這些著作集開始以一定的順序組合在一起,並且這些信件和著作集開始在書中成形為我們今天所知的書卷。

為什麼聖經很重要?
聖經中藏有六十六本獨特的書籍,分別來自不同時期,不同國家,不同作者,不同情況和語言。 然而,這些在1600年間彙編的著作都以前所未有的統一性編織在一起,向我們指出了上帝的真理和我們在基督裡的救恩。

聖經是我們許多古典文學的基礎。 作為一名前高中英語老師,我發現莎士比亞,海明威,梅爾維爾,吐溫,狄更斯,奧威爾,斯坦貝克,雪萊等作家,至少在沒有聖經基礎知識的情況下很難完全理解。 他們經常提到聖經,聖經的語言深深植根於我們歷史和文化的思想和著作中。

說到書籍和作者,必須注意的是,古騰堡印刷廠印刷的第一本書是聖經。 大約在1400年,哥倫佈在藍色的海洋中航行,而在美國殖民地建立之前的幾個世紀。 聖經仍然是當今印刷最多的書。 儘管它是在英語問世之前就寫的,但是講英語的人的生活和語言永遠受到聖經句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