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中,愛這個詞是什麼意思? 耶穌說了什麼?

英語單詞愛在英王欽定本聖經中被發現311次。 在舊約中,《 Canticle of Canticles》(《 Cantic of of Canticles》)提到了二十六次,而《詩篇》中提到了二十三次。 在《新約》中,愛一詞在約翰一書中被記錄得更多(三十三遍),其後是約翰福音(二十二遍)。

聖經中使用的希臘語至少有四個詞來描述愛的各個方面。 這四個中的三個被用來編寫新約。 Fileo的定義是對我們真正喜歡的人的兄弟般的感情。 愛是最深的愛,意味著為另一個人做好事。 斯塔吉是指愛自己的親戚。 這是一個相對未知的術語,在聖經中僅使用過兩次,並且僅作為複合詞使用。 在神聖的劇本中找不到用來描述性愛或浪漫愛情的愛神。

在基督復活後,彼得和耶穌之間的著名交往中使用了希臘語中兩個愛的詞,即菲利烏斯和阿加佩。(約翰福音21:15-17)。 他們的討論是對當時他們之間關係動態的有趣研究,以及彼得如何仍然意識到自己對主的否認(馬太福音26:44,馬太福音26:69-75)如何設法控制自己的罪惡感。 請參閱我們關於不同類型的愛的文章,以獲取有關此有趣主題的更多信息!

這種情感和對上帝的承諾有多重要? 有一天,一名抄寫員來到基督那裡,問他哪一條誡命是最偉大的(馬可福音12:28)。 耶穌的簡短回應是明確而準確的。

你將盡心,盡性,盡力,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這是第一誡。 (HBFV馬可福音12:30)。

上帝律法的前四誡告訴我們如何對待它。 上帝也是我們在宇宙中的鄰居(耶利米書12:14)。 鄰居是統治者。 因此,我們看到愛他和我們的鄰居體現在遵守他的誡命上(見約翰一書1:5)。 保羅說,有愛的感覺還不夠。 如果我們想取悅我們的創造主,就必須以行動來跟隨自己的感受(羅馬書3:13)。

除了遵守上帝的所有誡命外,真正的上帝教會還要建立特殊的家庭關係。 這是希臘單詞Storgay與Fileo單詞結合在一起形成特殊愛的地方。

詹姆士國王的譯本指出,保羅教導了那些真正的基督徒:“以兄弟般的愛心相待,以互相偏愛為榮”(羅馬書12:10)。 “親切”一詞來自希臘filostorgos(Strong's Concordance,編號G5387),這是一種充滿愛意的友誼家庭關係。

有一天,當耶穌教導時,他的母親瑪麗和他的兄弟們來拜訪他。 當得知家人來見他時,他宣布:“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兄弟? ……對於那些願意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姐妹和母親”(馬可福音3:33,35)。 跟隨耶穌的榜樣,信徒被命令去考慮和對待那些服從他的人,就像他們是親戚一樣! 這就是愛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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