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一詞是什麼意思?

我們從中衍生出現代魅力Charismatic的希臘語單詞在英王詹姆斯版本的聖經中和在新英王詹姆斯版本的譯文中翻譯為“禮物”(羅馬書11:29、12:6、1科林斯書12:4、9、12 28:30,31-XNUMX)。 總的來說,它的意思是,任何一位真正的基督徒,並且行使上帝之靈可以做的許多禮物之一,都具有超凡魅力。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章中使用了這個術語,來表示通過聖靈的力量提供給個人的超自然禮物。 這些通常被稱為基督教的超凡魅力禮物。

但是,聖靈的顯現是為了所有人的利益而給予的。 首先,一個智慧的詞。 。 。 知識。 。 。 結婚戒指。 。 。 康復。 。 。 奇蹟。 。 。 預言。 。 。 以及其他各種語言。 。 。 但是,在所有這些事情上,同樣的聖靈行事,按照上帝自己的意願,分別劃分(哥林多前書1:12-7、8)

20世紀中葉,基督教誕生了一種新的變種,稱為超凡魅力運動,該運動強調了“有形”禮物的實踐(說方言,治愈等)。 它還把“聖靈的洗禮”作為轉變的標誌。

儘管超凡魅力運動始於主要的新教教會,但很快就蔓延到了天主教教會等其他教會。 近年來,許多超凡魅力運動的領導人都確信超自然力量的表現(例如,所謂的醫治,使人擺脫惡魔,口語等的影響)可以並且必須成為他們傳福音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當將“魅力”一詞用於教堂或教師等宗教團體時,通常意味著所涉者相信新約的所有禮物(哥林多前書1章,羅馬書12章等)今天都可供信徒使用。

此外,他們相信每個基督徒都應該期望定期經歷其中的一個或多個,包括語言和語言康復等表現。 該術語也用於世俗語境,表示具有強烈個人吸引力和說服力(例如政客或公共發言人)的非精神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