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上帝無法寬恕的任何罪過嗎?

告白1

馬可福音3:22-30和馬太福音12:22-32中提到了“不可饒恕的罪過”或“褻瀆聖靈”的情況。 術語“褻瀆”通常可以定義為“無禮和暴行”。 該術語可能適用於諸如詛咒上帝或故意侮辱與他有關的事情之類的罪惡。

它也將邪惡歸於上帝,或否認應歸於上帝的善。 然而,有關褻瀆的案件是馬太福音12:31中稱為“針對聖靈的褻瀆”的特定案件。 在這段經文中,法利賽人儘管看到了無可辯駁的證據,證明耶穌在聖靈的能力上行了神蹟,但仍聲稱惡魔別西卜擁有耶穌(馬太福音12:24)。

在馬可福音3:30中,耶穌非常具體地描述了他們為“褻瀆聖靈而做的事情”。 因此,這種褻瀆與指責耶穌基督(親自或在地上)被惡魔所擁有有關。

還有其他褻瀆聖靈的方式(例如在使徒行傳5:1-10中對亞拿尼亞和撒菲拉撒謊,對他撒謊),但是對耶穌的這種指責是不可原諒的褻瀆。 因此,這種特殊的不可原諒的罪惡今天無法重現。

今天唯一無法原諒的罪惡是持續不信的罪惡。 對於一個難以置信地死去的人沒有寬恕。 約翰福音3:16說:“上帝如此愛世界,以至於他賜給了他唯一的兒子,以致每個相信他的人都不會滅亡,卻會永生。

沒有寬恕的唯一條件就是不要“相信他”。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除了通過我以外,沒有人來見父(約翰福音14:6)。 拒絕唯一的救贖手段就是將自己定為地獄中的永恆,因為拒絕唯一的寬恕當然是不可原諒的。

許多人擔心自己犯了一些上帝不會寬恕的罪過,並且感到他們沒有希望,無論他們想彌補多少。 撒但想讓我們完全處於這種誤解的重壓之下。 事實是,如果一個人有這種恐懼,他必須來到上帝面前,認罪,悔改並接受上帝對寬恕的應許。

“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過,他就是忠實的,只是為了原諒我們的罪過,使我們免於一切罪孽”(約翰一書1:1)。 這節經文保證,如果我們悔改歸主,上帝就準備寬恕任何形式的罪過。

聖經是神的話語,告訴我們,如果我們認罪,悔改歸向神,神就準備寬恕一切。以賽亞書1:16至20“你的手沾滿鮮血。

洗自己,淨化自己,從我的視線中消除您的行為的邪惡。 停止做惡,[17]學會做善事,尋求正義,幫助被壓迫者,對孤兒做正義,捍衛寡婦事業»。

上帝說:“過來,來討論吧。” “即使您的罪孽是猩紅色的,他們也會變白如雪。
如果它們像紫色一樣呈紅色,它們就會像羊毛一樣。

如果您聽話,就會吃大地的果實。
但是,如果您堅持並叛逆,您將被劍吞噬,
因為耶和華的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