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惡:當最高的善被拒絕時

當最高的善被拒絕時

喬治·拉皮拉(Giorgio La Pira)開玩笑地對記者(其中一些人給了他負面新聞)說:“你們中的一個人如果不長期呆在煉獄裡,就很難去天堂。 不在地獄。 我確信地獄是存在的,但我認為裡面沒有人»。 拉皮拉的樂觀情緒還來自當選紅衣主教漢斯·烏爾斯·馮·巴爾塔薩,他在獲得猩紅色勳章前幾天去世。 對於這個觀點,我同意那些有不同想法的人的觀點。 專門研究末世問題的神學家安東尼奧·魯多尼(Antonio Rudoni)認為這種觀點是“反教育學的、神學上毫無根據的,甚至是危險的”。 另一位權威神學家伯恩哈德·哈林(Bernhard Hàring) 寫道:“在我看來,鑑於《聖經》如此清晰的文字,這樣的希望(地獄是空的),甚至這樣的信念,都是不正確和可能的。 主曾多次告誡人類,提醒他們可能會失去永恆的救恩,陷入無盡的懲罰之中”。

現實地審視當今世界,在眾多美好事物的同時,似乎邪惡盛行。 罪,以多種形式,不再被認為是這樣的:拒絕和背叛上帝,傲慢的自私,反十誡的習俗被認為是正常的,普通的事情。 道德失範獲得民法的庇護。 犯罪需要權利。

在法蒂瑪——這個名字在非基督教世界也廣為人知——至聖聖母帶來了適合本世紀人類的信息,簡而言之,這是一個緊迫的邀請,讓人們思考終極現實,以便人類可以得救、悔改、禱告、不再犯罪。 在第三次顯靈中,救世主的母親在三位先知的眼前呈現了地獄的景象。 然後他補充道:“你已經看到了地獄,罪人的靈魂所在的地方。”

在 19 年 1917 月 XNUMX 日星期日發生的顯靈中,顯靈者補充道:“請注意,許多靈魂會下地獄,因為沒有人為他們犧牲和祈禱”。

耶穌和使徒明確指出罪人將受到詛咒。

任何想要追溯《新約》中關於地獄的存在、永恆和痛苦的聖經文本的人,請參閱以下引文:馬太福音 3,12; 5,22; 8,12; 10,28; 下午 13,50; 18,8; 晚上22,13; 晚上 23,33; 25,30.41 年 9,43 月 47 日; 馬可福音 3,17-13,28; 路加福音 16,2325; 下午 2 分; 1,8; 帖撒羅尼迦後書 9-6,21; 羅馬書 23-6,8; 加拉太書 3,19; 腓立比書 10,27; 希伯來書 2; 彼得二書 2,4-8; 猶大書 6-7; 啟示錄 14,10; 18,7; 19,20; 20,10.14年21,8月17日; 1979。 在教會教權的文件中,我只引用了信仰教義部的一封信(XNUMX年XNUMX月XNUMX日)的一小段:“教會相信懲罰永遠等待著罪人,他們將被剝奪上帝的異象,因為他相信這種懲罰會對他的整個存在產生影響”。

神的話不容懷疑,也不需要證實。 當歷史呈現出某些非同尋常的事實,而這些事實不能被否認或解釋為奇怪的自然現象時,歷史對非信徒來說可能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