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宗教:達賴喇嘛是否贊成同性婚姻?

2014 年 XNUMX 月,在通過數字點播電視網絡 Now TV 播放的電視連續劇 Larry King Now 的一個片段中,達賴喇嘛尊者表示同性婚姻“可以”。 鑑於尊者之前曾說過,同性性行為等於“不當性行為”,這似乎是他之前觀點的逆轉。

然而,她對拉里·金的聲明與她過去所說的並不矛盾。 他的基本立場始終是,同性戀沒有任何問題,除非它違反了宗教戒律。 據尊者說,這將包括佛教,儘管事實上並非所有佛教都同意。

拉里·金出場
為了解釋這一點,首先讓我們看看他在 Larry King Now 上對 Larry King 說的話:

拉里·金:你對整個新興的同性戀問題有何看法?

HHDL:我認為這是個人問題。 當然,你看,有信仰的人或者有特殊傳統的人,所以你應該按照你的傳統去遵循。 和佛教一樣,邪淫也有不同的類型,所以你應該正確地遵守它們。 但對於非信徒來說,這取決於他們。 因此,性行為有不同的形式,只要安全就可以,如果我完全同意,就可以。 但欺凌、虐待是錯誤的。 這是對人權的侵犯。

拉里·金:同性婚姻怎麼樣?

HHDL:這取決於國家的法律。

拉里·金:你個人怎麼看?

HHDL:好的。 我認為這是個體工商戶。 如果兩個人——一對夫婦——真的認為這更實用、更令人滿意,雙方都完全同意,那麼好吧……

之前關於同性戀的聲明
已故艾滋病活動家史蒂夫·佩斯金德(Steve Peskind) 為佛教雜誌《香巴拉太陽》 (Shambhala Sun) 1998 年1994 月號撰寫了一篇文章,題為“根據佛教傳統:男同性戀者、女同性戀者以及不當性行為的定義”。 佩斯金德說,XNUMX年XNUMX月/XNUMX月的《OUT》雜誌引用了達賴喇嘛的話:

“如果有人來問我是否可以,我會首先問你是否有任何宗教誓言需要遵守。 所以我的下一個問題是:你的伴侶的意見是什麼? 如果你們都同意,我想我會說,如果兩個男性或兩個女性自願同意相互滿足,而不會進一步傷害彼此,那就可以了。 ”

然而,佩斯金德寫道,在1998 年與舊金山同性戀社區成員的一次會議上,達賴喇嘛宣稱:“當夫妻僅使用用於性交的器官而不是其他任何東西時,性行為就被認為是適當的。”然後繼續說道將異性性交描述為唯一正確的器官使用方式。

是人字拖嗎? 不完全是。

什麼是不當性行為?
佛教戒律包括防止“不當性行為”或不“濫用”性行為的簡單預防措施。 然而,歷史上的佛陀和早期學者都沒有費心解釋這到底意味著什麼。 戒律,寺院戒律,根本禁止僧侶和尼姑發生性行為,所以這是很清楚的。 但如果你是一個非獨身的外行,不“濫用”性意味著什麼?

當佛教在亞洲傳播時,沒有教會權威來強制對教義進行統一的理解,就像天主教會在歐洲曾經所做的那樣。 寺廟和寺院通常會吸收當地關於什麼是正確、什麼是錯誤的觀念。 由於距離和語言障礙而分開的老師經常對事物得出自己的結論,同性戀就是這樣。 亞洲部分地區的一些佛教老師認為同性戀是性行為不當,但亞洲其他地區的其他人則認為這是一件大事。 今天基本上仍然如此。

格魯派祖師、藏傳佛教導師宗喀巴大師(1357-1419)寫了一篇關於性的評論,被藏人視為權威。 當達賴喇嘛談論什麼是正確的、什麼是錯誤的時候,這就是正在發生的事情。 但這僅對藏傳佛教有約束力。

據了解,達賴喇嘛並不擁有推翻長期接受的教義的唯一權力。 這樣的改變需要得到很多資深喇嘛的同意。 達賴喇嘛可能對同性戀沒有個人敵意,但他非常認真地對待自己作為傳統守護者的角色。

遵照戒律工作
解讀達賴喇嘛的言論還需要了解佛教徒如何看待戒律。 雖然與十誡有些相似,但佛教戒律並不被認為是強加給每個人的普遍道德規則。 相反,它們是個人的承諾,僅對那些選擇遵循佛教道路並發誓遵守這些道路的人具有約束力。

因此,當達賴喇嘛尊者對拉里·金說:“就像佛教一樣,有不同類型的不當性行為,所以你應該正確跟進。 但對於非信徒來說,這取決於他們,”他基本上是在說,同性性行為沒有任何問題,除非它違反了你所許下的某些宗教誓言。 這就是他總是說的。

其他佛教流派,例如禪宗,非常接受同性戀,因此成為同性戀佛教徒不一定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