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想一下愛上帝和鄰居的簡單呼籲

“老師,哪條法律誡命最大?” 馬太福音22:36

這個問題是由一位法律學者試圖檢驗耶穌提出的,從這段經文的上下文可以明顯看出,耶穌與當時的宗教領袖之間的關係開始引起爭議。 他們開始測試他,甚至試圖誘捕他。 然而,耶穌繼續用智慧的話語使他們沉默。

針對上述問題,耶穌通過給出完美答案使這位法學院的學生沉默。 它說:“你將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 這是最大的,也是第一條誡命。 第二個相似:您會愛自己的鄰居,就像自己一樣”(馬太福音22:37-39)。

耶穌用這句話提供了十誡中道德律的完整摘要。 前三個誡命表明,我們必須首先全力以赴地愛上帝。 最後的六誡表明,我們必須愛我們的鄰居。 上帝的道德律簡單而又容易地滿足了這兩個一般誡命。

只是這麼簡單嗎? 好吧,答案既是“是”又是“否”。 就上帝的旨意通常並不復雜且難以理解的意義而言,這很簡單。 福音書清楚地表明了愛,我們被要求擁抱真正的愛與慈善的激進生活。

但是,這不僅被稱為愛,而且被稱為愛整個人,這被認為是困難的。 我們必須毫無保留地全力以赴。 這是激進的,不需要保留任何預付款。

今天回想一下簡單的呼召,就是以自己的全部來愛上帝和鄰居。 特別要反映出“一切”這個詞。 當您這樣做時,您一定會意識到自己無法付出一切的方式。 當您看到自己的失敗時,就從希望重新開始,為自己向上帝和其他人獻上一份全能的光榮之路。

主,我選擇全心全意地愛你。 我也選擇愛所有的人,就像你愛他們一樣。 給我恩典來生活這兩個愛的誡命,並將它們視為通往聖潔之路。 親愛的主,我愛你。 幫助我更多地愛你。 耶穌,我相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