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反思您熱愛服務他人的動機

“當你完成了所吩咐的一切之後,你要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 我們做了我們有義務做的事。” 路加福音 17:10b

這句話說起來很難,更難說出真正的意思。

想像一下這種對基督教服務的態度要表達和生活的背景。 例如,想像一位母親整天打掃衛生,然後準備家庭膳食。 歸根結底,您的辛勤工作得到認可並受到感謝,這確實感覺很好。 當然,當家人心存感激並認可這種愛心服務時,這種感激之情是有益的,而且不亞於一種愛的行為。 表達感激之情是件好事。 但這段話並不是關於我們是否應該努力感激他人的愛和服務,而是關於我們服務的動機。 需要感謝嗎? 或者你提供服務是因為服務是好的並且是正確的?

耶穌明確表示,我們基督徒對他人的服務,無論是在家庭中還是在其他環境中,都必須主要出於某種服務責任。 我們要出於愛而服務,無論別人是否接受或認可。

那麼,想像一下,如果你花了一天的時間從事某些服務,而這項服務是為了他人而做的。 想像一下沒有人對你的工作表示感謝。 這是否會改變您對服務的承諾? 別人的反應或缺乏反應是否應該阻止你按照神要你服務的方式服務? 當然不是。 我們必須服務並履行我們基督徒的職責,因為這是正確的事情,也是神對我們的要求。

今天反思一下你為他人提供愛心服務的動機。 嘗試在你的生活背景中發音這些福音話語。 一開始可能會很困難,但如果你能夠以“無用的僕人”的心態來服務,並且除了“有義務做”之外沒有做任何事情,那麼你會發現你的慈善事業呈現出一個全新的深度。

主啊,請幫助我出於對你和他人的愛,自由地、全心全意地服務。 幫助我奉獻自己,不管別人的反應,並只在這種愛的行為中找到滿足。 耶穌我相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