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福斯蒂娜(Santa Faustina):11個致命的罪過。 見過地獄的我告訴你遠離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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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福斯蒂娜是神憐憫的使徒,似乎很奇怪,通過她的耶穌基督決定給我們上世紀最全面的地獄之信。

這些是神秘的聖徒在她的日記中寫的話:

“今天,在一個天使的帶領下,我身處地獄深淵。 這是一個遭受酷刑的地方,它所佔據的空間是巨大的”。

“這些是我所看到的各種痛苦:首先的懲罰,即構成地獄的懲罰,是失去上帝; 第二,對良心的不斷re悔; 第三,人們認識到命運永遠不會改變。 第四個懲罰是穿透靈魂但不摧毀靈魂的火。 這是一種可怕的痛苦:這是上帝之怒點燃的純屬靈性之火。 第五處刑罰是持續的黑暗,令人恐懼的令人窒息的惡臭,儘管天黑了,但惡魔和該死的靈魂卻能看到彼此,看到他人和自己的所有邪惡。 第六罰是撒但的長期陪伴。 第七種懲罰是極大的絕望,對上帝的仇恨,詛咒,詛咒,褻瀆神靈”。

每一個被詛咒的靈魂都會因決定堅持不懈的罪而遭受永恆的折磨:這就是所謂的意義上的懲罰。 根據罪惡的嚴重程度,苦難程度不同,但所有該死的靈魂都會受苦。 理智上的犯罪比肉體上的犯罪更嚴重,因此,他們要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魔鬼不能像我們的男人那樣為肉體的軟弱而犯罪,因為他們的罪惡是非常嚴重的,但是有些受詛咒的人遭受的痛苦比某些魔鬼還要多,因為他們的罪惡生活甚至超過了一些天使般的精神。 在這些罪惡中,有四種特別嚴重的罪惡是引起神聖的報復的所謂罪惡:自願謀殺,使社會感到困惑的性變態(造足術和戀童癖),對窮人的壓迫,對正確工資的欺詐他在那工作。 這些最嚴重的罪行最重要的是“點燃了上帝的憤怒”,因為他照顧每個孩子,尤其是最小,最貧窮,最弱小的孩子。 還有其他七種罪惡,特別是嚴重的,因為它們對靈魂致命,並且是七種違背聖靈的罪惡:救贖的絕望,無罪救贖的推定(這種罪惡在相信他們的新教徒中很普遍拯救自己(“憑信心一個人”),挑戰已知的真理,嫉妒他人的恩寵,罪惡的固執,最終的無禮。 驅魔證明了該死的靈魂永遠與他們的罪惡息息相關。 實際上,惡魔根據他們的“罪”而精確地不同:有憤怒的惡魔,因此表現出憤怒和憤怒。 絕望的惡魔因此總是顯得悲傷和絕望,嫉妒的惡魔因此比其他人更討厭周圍的一切,包括其他惡魔。 然後是肉體的軟弱和激情所決定的罪過。 它們的強度較小,因為它們是由肉體的軟弱決定的,但它們可能同樣嚴重,因此對靈魂是致命的,因為它們仍會使精神變形並遠離恩典。 正如瑪麗對法蒂瑪的三位先知說的那樣,這些正是使人最難逃的地獄。 “觀看並祈禱不要陷入試探,精神已經準備好了,但肉體卻很軟弱”(馬太福音26,41)。